(二)主要问题。
1、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仍需优化完善。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还不能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大气质量监测网功能不完善,尚未建立区域通道传输站,点位布局需优化,重点旅游度假区空气监测仍需拓展;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自动化水平低,总体布局有待优化,城镇水体和入海小河流等局部网络缺失;城市(镇)噪声监测对象单一,点位未实现建成区全覆盖,自动监测尚为空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与辐射环境监测起步较晚,监测范围有限;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薄弱。
2、重点污染源管理仍需加强。
大部分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部分省控污染源企业未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大部分市县未建立辖区监控中心,未明确市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覆盖不全。城市生活面源、农村面源以及交通移动污染源尚未开展监测。核与辐射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覆盖不全。
3、现有体制机制严重制约生态环境监测发展。
部门之间监测活动相对封闭,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不统一,缺乏联合协作机制,成果和信息难以实现共享。全省各级政府对环境监测重视不够,财政投入不足,基层环境监测能力薄弱,监测队伍不稳,技术水平不高,监测能力无法满足环境管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