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碳交办根据行业的生产流程、产品特点和数据基础,对统计数据相对完善、产品相对单一的行业采用行业基准法,对生产工艺复杂或数据基础不完善的行业,采用历史强度法或历史总量法等方法核定新纳入项目配额数量,新纳入项目配额为各生产流程(或机组、产品)的配额之和,主要计算依据如下:
(一)行业基准法
新纳入项目配额=新纳入项目行业先进值×产量
(二)历史强度法
新纳入项目配额=历史强度值×减排系数×产量
(三)历史总量法
新纳入项目配额=历史排放平均值×减排系数
对采取行业基准法分配的行业,新纳入项目企业在项目投产满12个月后转为重点排放单位,并纳入配额管理;对采取历史强度法或历史总量法分配的行业,新纳入项目企业在项目投产满24个月后转为重点排放单位,并纳入配额管理。新纳入项目历史强度法中的“历史强度值”与历史总量法中“历史排放强度值”由企业运行前24个月数据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