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初步核算为4472.5万吨,比2015年削减1.3%。其中,一氧化碳(CO)3419.3万吨,碳氢化合物(HC)422.0万吨,氮氧化物(NOx)577.8万吨,颗粒物(PM)53.4万吨。汽车是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CO和HC超过80%,NOx和PM超过90%。按车型分类,全国货车排放的NOx和PM明显高于客车,其中重型货车是主要贡献者;而客车CO和HC排放量则明显高于货车。按燃料分类,全国柴油车排放的NOx接近汽车排放总量的70%,PM超过90%;而汽油车CO和HC排放量则较高,CO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HC超过70%。按排放标准分类,国二及以前汽车保有量占12.8%,但CO、HC、NOx、PM排放占比分别达到60.7%、60.6%、43.6%、67.1%。
另外,非道路移动源排放对空气质量的贡献也不容忽视。2015年,工程机械保有量690.8万台,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89783.8万千瓦,船舶保有量16.6万艘,飞机起降856.6万架次。非道路移动源排放二氧化硫(SO2)84.4万吨,HC70.4万吨,NOx563.9万吨,PM47.2万吨;NOx和PM排放接近于机动车。
刘炳江说,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推广车用燃油国五标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80万辆。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有利于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并强化协调配合,从新车达标监管、在用车环保管理、黄标车和老旧车加速淘汰、车用燃料改善及车用尿素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机动车环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