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资金扶持。积极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统筹利用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对同类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省预算内投资和省级投资平台基金要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对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按政策规定予以贷款贴息、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贴息、减免企业所得税等,降低农林水利PPP项目风险,增强项目收益能力。
(三)创新金融支持。加大开发性、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支持PPP项目通过发行债劵、资产证劵等方式进行融资,完善贷款贴息政策。着力提高PPP项目投融资效率,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支持PPP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政策范围内积极探索开展投贷联动、投贷保贴一体化等投融资模式试点。
(四)完善土地政策。加强耕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各地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项目建设需要。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合理安排项目建设用地供给。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生态林等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