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验证综合评议意见为通过技术验证和不通过技术验证两种情况。综合得分总分值为100分,专家组综合评分高于85分(含)的,为通过技术验证;专家组综合评分低于85分的,为不通过技术验证。通过技术验证的,专业机构出具《核电专项事后立项事后补助项目(课题)综合论证意见》(见附录5)。
价值评估专家主要采取现场验收方式,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基础上,查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对经费支出内容合规真实有效情况进行审核,超出申报指南后补助预算安排部分不予支持,初步确定每个项目(课题)预算安排,由专家组长签署《核电专项事后立项事后补助项目(课题)价值评估评议表》(见附录6)。在专家组讨论价值评估评议意见过程中,要求申报单位退场。
专业机构根据核电专项年度计划和年度预算总体安排,并结合每个项目(课题)价值评估评议意见,原则上等比例核定每个项目(课题)预算安排,并出具《核电专项事后立项事后补助项目(课题)预算安排建议》(见附录7)。
公示与监督
专业机构将《核电专项事后立项事后补助项目(课题)综合论证意见》及《核电专项事后立项事后补助项目(课题)预算安排建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