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学制定规划。2017年11月底前,各市、县(市)要结合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燃气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组织完成《冬季清洁采暖专项规划(2017-2020年)》编制工作,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专项规划要明确年度改造计划、项目建设时序和相应保障措施,到2018年20万人口以上县城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其他县城2020年实现全覆盖。2020年全部完成气代煤电代煤任务。
(三)全面加快建设。各市要按照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快项目建设。2017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气代煤电代煤项目建设。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调试及竣工验收工作,采暖设备到达正常运行条件。2017年12月底前,20万人口以上县城完成集中供热和其他清洁能源供热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四)组织评估考核。2017年11月,各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2018年1月,20万人口以上县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进行全面评估。各设区的市将评估报告及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里适时组织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