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总结经验 , 逐步推广 , 不断深化垃圾分类工作
(十二)认真总结经验。要通过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试点运行情况,认真总结体系建设、政策制定、监督评价以及工作运行等方面的经验,不断完善技术与管理,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各试点城市要在2018年初步建立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政策、标准规范等长效管理机制,优先在高新产业园区、城市新区等部分城区建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企业和住宅小区,并着力解决工作的矛盾和问题,及时总结工作方法和经验。
(十三)做好示范推广。省住建厅将认真总结各试点城市的经验进行推广,各试点城市也要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或交流会,将本地优秀垃圾分类示范项目的成功经验和方式方法,面向其他城区和其他单位进行交流和推广。到2020年底,各试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居民主动分类的意识明显提高,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