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规划》将要如何实施?
答:一是实施基于控制单元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以全国划定的1784个控制单元(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44号、第54号)为空间基础,以断面水质为管理目标,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推进网格化、精细化管理。
二是强化控制单元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实施。落实新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按照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要求,以控制单元为基本空间单位,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城市水体、近岸海域,优化水质断面监测网络,建立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和预警体系,厘清控制单元产排污与断面水质响应反馈机制,划定并严守水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因地制宜强化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编制实施控制单元限期达标规划,合理制定并逐一落实控制单元内各排污单位的任务及完成时限,从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两方面梳理水环境治理项目,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减排”“增容”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促进水污染防治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