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期受液化石油气进货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11月1日,市发展和改革局发文,调整珠海港泰管道燃气公司经营的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其中,没有缴交市政管网建设费的居民用户由原价格11.3元/立方,调整为13.7元/立方;已经缴交市政管网建设费的居民用户由原价格10.3元/立方,调整为12.7元/立方。非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由公司与用户协商确定。
珠海港泰燃气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经营的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从2日起每立方米上涨2.4元,截至目前,该公司所经营的管道燃气用户(香洲区和高新区)中,只有凤凰兰亭小区仍然使用管道液化石油气,涉及用户299户。其它管道用户均为天然气用户,其销售价格仍然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