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4年本)》,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到省级政府,省级政府应按照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相对简化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审批流程。
也就是说,拟开发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需首先列入省级的抽水蓄能发展规划,上报国家能源局批准。省级抽水蓄能发展规划获得批复后,省级发改委再根据当地调峰、备用的需要,对拟选项目进行核准。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核准需要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专题报告、技术支撑报告及行政申请文件的审批。
抽水蓄能前期文件一览
一工作大纲
1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大纲
二可行性研究专题报告
1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
2枢纽布置专题研究报告
3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
4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
5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6防洪评价报告
7水工程建设规划专题论证
8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9环境影响报告书
10移民实物调查细则
11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12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
13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14文物勘察情况报告
15工程防震抗震专题报告
16枢纽安全监测系统设计专题报告
17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18接入系统设计报告
19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20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三可研技术支撑报告
1筑坝材料力学试验报告
2水工模型试验报告
3输水发电系统过渡过程分析专题报告
4地下厂房洞室群围岩稳定分析专题报告
5电气主接线选择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