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77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浙江省城市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物价局
2017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城市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77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浙江省城市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此次重点检查范围为各城市供水、供气、电信企业。检查时限为2016年1月1日以来有关领域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可追溯。检查时间从2017年12月18日开始至2018年6月30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城市供水企业供水价格及收费行为;二是城市供气企业供气价格及收费行为;三是电信企业价格及收费行为。检查的重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