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和移民办:为全县光伏扶贫电站全生命周期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光伏扶贫对象的确定、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管、验收、运维,及对资产收益分配的指导、资金监督管理。
县委组织部:协调乡镇做好光伏电站选址,协助县扶贫办开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并提供组织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拨付、监督,确保资金足额按时拨付,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将项目纳入补助目录范围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提供光伏电站优先并网服务,为光伏电站并网创造条件,确保建成的村级光伏电站及时并网。参与发电项目的并网验收,做好购电电费支付,会同县财政局落实好国家补贴资金。
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快速办理项目涉及用地、林地及及农业相关设施手续的办理,确保项目按时开工。
各金融部门:协助项目取得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支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地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的直接负责单位,对本区域内光伏扶贫工作负总责,负责项目具体建设实施全过程,负责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及竣工验收、运维等工作。
(三)严明纪律,强化考核。将光伏扶贫列入全县各部门扶贫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把光伏扶贫扩面工程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严格标准,明确责任,严格执行扶贫政策。各帮扶单位要把光伏扶贫扩面工程作为挂点帮扶的重头戏,抓好对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