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配套措施。各地要加快完善用水计量设施,积极 推行智能化管理,提高用水计量效率和精准度,为加快推行超定 额累进加价制度提供更有利的基础条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 探索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对用户定额内用水的节约部分给予适当 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水权交易试点,对节约的水权进行 交易。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地价格和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要根据 本意见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时限,细化工作方案。确 保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级价格 和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将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落 实情况。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水情教育, 大力宣传我省水资源紧缺现状,引导用水主体树立节水观念,提 高节约用水自觉性。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衔接,做好政策 宣传解读,适时宣传政策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 方面的理解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