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8日,湖北随州市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签订开发性金融支持光伏扶贫合作备忘录,随州325兆瓦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18.9亿元贷款顺利获批。该项目是国开行首单项目收益加政府购买模式下的光伏扶贫项目,也是湖北省内第一单通过项目收益扶贫的光伏项目,为随州市14.5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提供经济支持。事实证明,光伏电站融资是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的一个关键环节。我国已出台多项政策推动光伏电站合理融资,如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完善金融支持政策,金融机构要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2013年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发布的《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提出,国开行要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引导作用,创新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指导意见》中也鼓励多渠道低成本融资,支持县(市、区)光伏扶贫投融资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优惠贷款。《指导意见》提出,国开行湖北省分行、农发行湖北省分行切实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优惠贷款利率。鼓励其他银行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采取众筹等方式融资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要落实光伏扶贫项目税收政策,湖北省国税局、湖北省地税局要落实国家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免征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