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9月15日讯,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的通知
渝发改环〔2017〕1123号
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有关核查机构、有关企业:
为核定我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各配额管理单位2016年度实际碳排放水平和拟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2016年度历史碳排放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关于进一步规范报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拟纳入企业名单的通知》、《重庆市碳排放权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4〕17号)和《重庆市工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16年度配额管理单位碳排放核查工作和2016年度企业历史碳排放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核查工作分两阶段开展,从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开始,至10月31日(星期二)前结束。其中:2016年度配额管理单位碳排放核查工作在10月15日(星期天)前完成,2016年度企业历史碳排放核查工作在10月31日(星期二)前完成。
二、核查对象
纳入我市碳排放配额管理(包括2016年度关停并转的企业)和拟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