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国将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管理。《意见》明确,从严控制农林生物质只发电不供热项目,大力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将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作为县域重要的清洁供热方式,直接替代县域内燃煤锅炉及散煤利用。
《意见》的出台让沉寂已久的生物质发电重新回到人们视野。这一政策能否为行业带来积极转变?在近日由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山东省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联合组织的第八届中国生物质综合利用发展论坛暨发电技术交流会上,记者采访了有关人士。
比“十三五”规划目标增加近一倍到2020年,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达1312万千瓦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产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窦克军表示,根据最新发布的《生物质发电“十三五”规划布局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0年,我国31个省(区、市)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支持政策的生物质发电规模总计将达2334万千瓦,其中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为1312万千瓦。
“这与早前发布的《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我国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装机达700万千瓦的目标相比,增长近一倍。”窦克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