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化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逐步放开售电侧业务,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引入竞争,打破电力市场的垄断格局,完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鼓励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售电市场。
坚持安全高效。售电侧改革应满足供电安全和节能减排要求,保障电能的生产、输送和使用动态平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优先开放单位能耗、环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产业政策的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
鼓励改革创新。选择符合条件且积极性较高的区域,针对增量部分电力需求,开展配售电市场化改革试点。充分利用互联网、分布式发电、智能电网等新技术,向用户提供智能综合能源服务,进一步提高能源服务质量和水平。
完善监管机制。强化政府对电网输配等自然垄断环节和市场其他主体的监管,建立规范购售电交易机制,完善市场主体公示和信用承诺制度,保证电力市场公平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