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度电补贴申请表》(企业盖章);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⑶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文件;
⑷年度推广目录中生产企业开具给申报主体的全部逆变器和组件税务发票(原件与复印件);
⑸光伏电站投资主体和所建场地(屋顶、滩涂、荒地、未利用地等有条件建设区域)主体不一致时,需提供合同租赁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⑹所在地供电部门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加盖供电部门公章,标注并网规模、时间)、发电量确认数据;
⑺《合肥市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汇总表》(企业盖章);
⑻上述材料需根据要求,上传“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
⑼相关产权证或其他权属凭证。
2、居民新建家庭光伏发电项目,需提供:
⑴《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度电补贴申请表》(村/居委会盖章)原件;
⑵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证明材料;
⑶房屋产权证;
⑷年度推广目录中生产企业开具给个人的全部组件税务发票、政策发布以后并网项目的逆变器税务发票原件与复印件,以及其它应该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