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未来,我国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明确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导向,确定2020年、203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为: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全面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和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加快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不断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增加森林碳汇、探索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重目标控制机制、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确保实现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8%的目标,并为2030年左右实现碳排放达峰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