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理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反映天然气省内短途管道运输和配气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需要,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
(四)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本期成本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不属于本期成本应当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能计入本期成本。
第六条 审核确定的定价成本,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手续齐备的会计凭证、账簿,以及经营者提供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其他成本相关资料为基础。
尚未正式运营的,成本监审应当以有权审批单位审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批文、批件及施工合同为基础,并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和意见,合理测算、核定定价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