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独立的省内短途管道运输和城镇管网配气业务成本核算制度,完整准确记录管道运输和配气业务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入。
第二章 定价成本构成与归集
第八条 省内短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由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构成。
第九条 省内短途管道运输的折旧及摊销费,是指与省内短途管道运输服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按照规定的折旧和摊销年限计提的费用,包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费。
第十条 省内短途管道运输的运行维护费,是指维持省内短途管道正常运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直接输气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一)直接输气成本,是指经营者通过省内短途运输管道向用户提供管道输气服务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修理费、职工薪酬、输气损耗,以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