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强化安全管理,严厉查处液化石油气钢瓶在销售、充装、运输、储存、使用、检验、报废等环节的违法行为,确保液化石油气钢瓶得到有效管控,严防被暴恐分子获取利用,建立健全对液化石油气钢瓶从严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充装站安防措施。由公安部门负责督促各充装站在“人防、物防、技防”上达到要求。一是安装清晰度高、内存量符合要求的监控设备,并与公安监控平台联网。二是督促液化气充装站安装人员身份识别录入系统,确保实现人证合一。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在销售、充装、配送、运输、使用、报废等环节出现的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
(二)严格落实液化气充装实名制制度。由质监部门负责,严格检查液化气充装站实名制登记落实情况,明确登记充装后钢瓶去向,以便于追溯查询。
(三)严格液化气经销资质证照管理。由工商部门负责液化石油气钢瓶销售单位、充装单位、配送站(点)营业执照核发管理工作。对无证、超范围经营液化石油气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各类违规在市场、摊点、超市、粮油蔬菜门店等不适合经营配送瓶装液化气的场所实施的零散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今后申请液化气零售经营的单位(个人),按照维稳安保要求,从严核发,并预先征得安监部门审查同意后再予以核发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