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气瓶信息化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现有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及车用气瓶加气站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信息化管理系统。各单位可以自由选择气瓶充装设施及管理系统软件服务商,但必须保证及时、全面地向省级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上报气瓶使用登记、充装记录、定期检验等各项数据,并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认真分析研究系统统计数据所反映的一些倾向性问题,如本地气瓶定检数量低于应检量、部分单位无充装记录或充装记录数异常、车用气瓶充装手动启动过于频繁等问题,通过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气瓶充装安全现场监察力度,以气瓶充装“自控联锁”为抓手,以气瓶使用登记、检验、充装前后检查及充装记录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气瓶数字化管理工作落实,尤其是全省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务必于7月底前全部实行“自控联锁”充装,车用气瓶充装单位也要全面落实识读合格车用气瓶信息后充装的规定。
三、工作进度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制定方案,自查自纠。各地向当地政府报告气瓶安全工作,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与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依据省质监局工作方案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落实人员,制定各地工作方案,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规规范以及本次整治内容和重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存死角,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