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形成合力。各地要紧密结合年度中心工作,紧盯年度重大活动安排,突出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的气瓶充装安全监管,尤其是厦门地区及与厦门接壤的县(市),在重要时段要采取划片包干、重点盯防等超常手段,充分利用县(区)局综合监管的优势,扩大气瓶监管的视野和链条,多角度、全方位发现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气瓶充装安全。要积极和安监、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对气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范围打击的合力,确保专项整治的效果。
(三)总结经验,务求长效。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意总结成功经验,发现问题,改进方法,提高专项整治的有效性。各地每月底前要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见附表)报送省质监局特安处,11月10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要将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应用到今后气瓶充装安全监察工作中,并将其制度化,建立气瓶充装安全监察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