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力争达7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力争达80%,矿井水100%达标排放、综合利用率力争达80%,煤炭入选率达到80%以上。加快毕水兴煤层气开发基地建设,建成一批煤制烯烃、煤制清洁燃料等现代新型煤化工项目。
——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加强。煤矿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百万吨死亡率较“十二五”末累计下降20%。
三、重点任务
(一)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1.实施“淘汰落后产能三年攻坚行动”。利用产能置换、兼并重组等产业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奖补资金,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逐步淘汰退出30万吨/年以下煤矿。2017年关闭退出9万吨/年煤矿175处,15万吨/年、21万吨/年及其他资源枯竭、开采条件差的煤矿29处,2018年关闭退出15万吨/年煤矿114处,2019年关闭退出15万吨/年煤矿64处、21万吨/年煤矿6处和资源枯竭、开采条件差的30万—60万吨/年煤矿51处,累计关闭退出煤矿439处、产能670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