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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27 17:27:59 阅读量:0 字号:A-| A+
摘要为进一步推进本市低碳城市建设,在本市更多区域、更广范围开展低碳实践,拟再选择若干社区开展第二批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4、申报截止时间。请各区发展改革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申报的组织工作,在街道(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开展组织推荐,原则上每区推荐1-2个社区参与申报。相关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本刻录光盘),请于8月1日前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