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发展现状,技术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行业环境监管,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许可条件,环境保护部编制并发布本《指南》,用于指导和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审查,确保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行业在我国的健康和有序发展。
问:《指南》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区别?
答: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环境保护部于2009年发布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以下简称《审查和许可指南》)等系列文件,用于指导和规范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审查和许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