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试点推进市场化原则确定区域清洁供暖价格。区域性集 中清洁供暖,原则上由政府按照供暖实际成本,在考虑合理收益的 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供热价格。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试点推进市 场化原则确定区域清洁供暖价格,由供暖企业按照合理成本加收益 的原则,在居民可承受能力范围内自行确定价格。
(三)加强供热企业成本监审和价格监管。有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成本监审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属于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的热力管道输送环节成本监审,剔除不合理成本,逐步推行成本公 开,强化社会监督,合理制定热力输送价格。 五、统筹协调相关支持政策 清洁供暖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实行价格支持政策的同时,其他 相关政策要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2+26”城市为重点,开展北方 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试点城 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鼓励地方政府创新机制, 完善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投入,实现试点地区散煤供暖“销 号”,并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支持 清洁取暖的政策措施,统筹使用相关政府资金,加大对清洁取暖工 作的支持力度,并向重点城市倾斜。落实供暖企业向居民供暖相关 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