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握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对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采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采暖的决策部署,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以满足群众取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为导向,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加快推进全省城镇清洁采暖工作,不断提升供热用热管理水平。
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城镇清洁采暖专项规划,制定规划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完善保障措施,统筹安排热源、热网、热用户等各环节的规划内容,合理布局设施建设。
坚持整体推进。加快推进燃煤热源清洁化等多种清洁采暖方式,加快替代散煤供暖,提高清洁供暖水平。集中供暖未覆盖区域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电供暖,鼓励资源富集地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全面取消散煤供暖。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国家、省和地方法规规章有关供热计量改革要求,按照技术规程,采取适宜的供热计量方式,确保安装的热计量装置全部发挥作用,为用户用热提供便利,促进节约用热,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二、推进清洁采暖提升改造
(一)科学编制专项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和供热、燃气、电力等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冬季清洁采暖专项规划》,力争今年底前完成。专项规划要科学制定近远期发展目标,选择适宜的清洁采暖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基础热源和调峰热源,优化区域集中供暖,推动建立“一网多源”供暖格局,加强供热区域内多热源互联互通、环网联网运行,提高供热可靠性、稳定性;明确年度清洁采暖改造计划、项目建设时序和相应保障措施,力争到2019年20万人口以上县(市)基本实现清洁采暖全覆盖,其他县城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