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确部门职责
光伏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开展。扶贫部门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订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做好协调项目备案,光伏发电指标的争取与分配,组织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技术指南、用户手册工作;财政部门、金融办负责项目资金筹措与监管,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支持光伏扶贫工作;国土、林业、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协调落实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用地报批、规划选址等工作;电网企业负责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并负责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及时发放上网电量补贴资金工作;投资企业负责发电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日常维护运营、设备维修更换以及项目备案、建设等工作;相关乡镇(街道)负责配合做好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帮扶措施落实、施工协调等工作。村委会负责宣传动员贫困户支持参与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并做好项目建设的协调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解释工作。
五、强化电网服务
发改部门和电网企业要积极完成农村电网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和光伏扶贫工程实施。电网企业要结合正在组织实施的农村电网改造分级计划,加大重点扶贫地区资金和项目投入,做到电网改造升级与光伏扶贫工程同步建设、同步实施,确保光伏扶贫工程并网需要。要本着简化流程、便捷服务的原则,及时出具并网接入意见,优化系统调度运行,优先保障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并按期结算电费、转付补贴,确保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