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11月04日讯,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设施放射性废物最小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提高我国核安全监管水平,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设施放射性废物最小化》(HAD401/08-2016),现予以发布。该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核设施放射性废物最小化(HAD401/08-2016)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10月21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1月1日印发
附件
核安全导则 HAD 401/08-2016
核设施放射性废物最小化
国家核安全局 2016 年 10 月 21 日批准发布
国家核安全局
核设施放射性废物最小化
(2016年10月21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
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的方法和方案,但必须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同的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