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12月21日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3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12月20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四川省强制性地方标准《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发布后,将对加强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改善岷江、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前 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 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 方式转变,进一步改善岷江、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