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隔墙售电电网保障,分布式光伏业主稳定、电费难收两大顽疾将有效解决
根据《试点通知》内容,分布式发电交易模式分为三种:1) 直接交易模式:分布式发电项目直接售电给电力用户,向电网支付过网费;2) 全额上网模式:电网按国家核定的各类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收购电量,度电补贴要扣除配电网区域最高电压等级用户对应的输配电价。3) 委托电网代售电:分布式发电项目委托电网代售电,电网按综合售电价格减去过网费后转付给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
此前,分布式光伏主要包括:1)自发自用、余电上网,2)全额上网这两种模式。虽然,自发自用的“用电价格+0.42 补贴”的收益要高于全额上网按照标杆电价(三类地区0.85)的收益,但是受限于:1)用电企业的稳定性问题(20 年有效存续较难,我国企业的平均寿命周期较短,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还有单一企业的用电量需求波动的风险);2)用电企业的企业信誉、经营状况等造成的电费收取困难等两方面的因素,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商往往会选择收益率较低、但是交易方为信誉较高的电网企业的“全额上网”的模式。
《试点通知》很好的解决了“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商“电费收取”的后顾之忧:1)屋顶面积大但用电量少的企业,可以摆脱“全额上网”收益率低的困扰,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模式中的其他方式;2)电网公司代收电费,电费收入更有保障,也为光伏电站后期作为金融产品提供了基础;3)分布式电站对屋顶企业的依赖性降低,灵活性及流动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