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1月04日讯,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发展和改革委(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海南电网公司:
根据《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实施细则》,现印发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
海南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林生物质发电秩序,防止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掺烧煤炭,有效防范和治理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根据《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国能综新能〔2016〕623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政策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