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动监控,防范风险,加快建立全省生态环境预报预警体系。
11.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立会商机制,及时更新完善全省主要大气污染源清单、区域空气质量多模式集合预报系统、空气质量改善成效评估系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服务系统和可视化业务会商系统,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发布各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强化污染较严重地区的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建设全省精细化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
12.水环境预警体系。建立会商机制,形成宏观与微观融合、质量与通量并举、人工与自动互补的全省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东江、西江、北江、韩江、九洲江等流域干支流水体和大中型水库、水源地、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等的水质监测与预警。
13.土壤环境预警体系。建立会商机制,开展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提升土壤环境风险评估水平。加强典型区域土壤重金属来源解析、土壤有效态监测、土壤可溶性毒物毒性监测,开展土壤污染物潜在生态风险研究。
14.辐射环境预警体系。建立会商机制,以环境辐射监测系统和应急监测系统为基础,以重点流域和重要区域为重点,开展核辐射安全预警监测。建设全省范围内重大辐射源监测预警平台系统,强化对监测、气象等数据的综合分析。建立核电站周围区域核辐射安全预警平台系统。开展针对全省放射性风险源及敏感目标的详细调查,建立分级、分类、分段的突发核与辐射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体系。以核设施和核利用源为重点,加强核与辐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建设,实现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