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兴化市、靖江市、泰兴市地方补贴资金由所在地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资金申请资料,报请属地政府同意后,由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并将拨付文件或有关依据报市财政局、经信委备案。
六、资金补贴申报材料
(一)公共领域消费者申请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资金,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车辆购置)(附件3-1)和以下材料:
1.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3.注册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4.车辆用途及车辆运营相关资质证明。
5.经营车辆租赁业务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保障用于租赁的新能源汽车正常安全行驶。
(1)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不低于2年;
(2)满足车辆停放的场地证明;
(3)租赁服务车辆的用途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旅游、电力、通勤等。
6.车辆目录批次、技术参数、售后服务能力、质保承诺等凭证和说明材料(需生产厂家盖章)。
7.5年内不转让车辆的承诺。
8.车辆处于非闲置状态的相关证明(行驶里程记录、充电记录等)资料。
9.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