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相关管理部门要引导停车服务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加强内部管理,自觉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停车服务质量;对临时占用闲置土地设置的停车场,要规范其经营行为。
第十七条 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未实行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
摘要办法规定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费按照购置新能源汽车的相关优惠政策予以减免,也就是,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管辖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