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需要提醒的是,按《通知》要求,每个省最多可申报2个应用领跑基地和1个技术领跑基地,申报的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收文时间为准,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问:如何有效发挥领跑基地对于光伏行业的试点示范和整体带动作用?
答:为有效发挥领跑基地对整个行业的试点示范和整体带动作用,实现以点带面,除制定科学的技术标准和落实外部建设条件外,基地的选择也非常重要。从我国太阳能资源等建设条件和能源消费的分布看,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大多需要更大范围的消纳市场,太阳能资源一般地区很多可就地消纳,因此从整个行业发展看,需选择各类具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试点示范和领跑基地建设,以利于面上推广以及带动领跑技术的全面应用。
同时,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一是技术标准方面。一方面加大领跑技术的应用推广,加速光伏产业技术进步,明确每期技术领跑基地技术指标原则上作为下期应用领跑基地的技术指标的重要参考,每期应用领跑基地竞争优选发现的技术指标,作为间隔一期时光伏行业技术平均先进水平预期指标;另一方面根据领跑技术标准的递进提高情况,联动调整光伏发电产品市场准入技术门槛,加速落后技术、产能淘汰。二是电价政策方面。发挥应用领跑基地建设的示范作用,竞争优选发现的合理电价作为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电价退坡的重要参考。
(本文作者:未知,侵权联系:webmaster@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