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案件启示
(一)建立执法、监测联动机制
针对在线监控数据的瞬时性,建立高效的执法、监测联动机制,做到执法、监测同步进行。可及时检验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性,降低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的取证难度。有效固定违法证据,顺利向司法部门移送。对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行为形成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本案中,环保检查组发现企业存在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时及时通知当地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及时到达现场并与环保部门共同对违法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为案件的取证和办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起到了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的衔接。
案例2
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干扰在线监控案
一、案情简介
2017年4月,浙江省诸暨市环境保护部门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对上峰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废气排放筒在线取样平台上方有焊接痕迹,通过进一步检查在线监测废气取样管发现,取样管上套装有一根管道直通地面配电及维修间,并连接有气泵和石灰储罐。
经查,该公司通过气泵将石灰和气体喷入废气在线自动监测取样管,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降低。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企业立即拆除违法设施。随后,诸暨市环境保护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