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目标,深入推进能源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我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包括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申请公开、年度报告、能源法律法规等子栏目,面向全社会刊登公布相关政策文件。全年依法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97件,并逐件进行答复和回应。
八、加强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
(一)制定能源行业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能源行业实际,我局出台《能源行业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能源行业普法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
积极运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利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等形式,及时普及能源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发布宣传材料和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对执法对象做好普法工作,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我局江苏能源监管办通过全省27个电工办证点和考试点的受理窗口对监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在门户网站开设“法制园地”专栏,宣传能源法律法规。
(三)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
发挥中电传媒等能源行业媒体的作用,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充分通过法治网络论坛、报刊专栏、视频课堂、学法广播、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方式和平台拓宽学法渠道,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能源行业的法治风尚。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能源立法整体滞后,能源监管手段较为薄弱、缺少法律法规授权,能源监管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我局将按照《纲要》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提高能源行业监督管理的法治水平,为能源行业健康协调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