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优先培育二级市场。福建省十分注重二级市场的培育,制定了工作总体框架和办法,统一制度,统一交易,统一平台,鼓励企业参与,允许跨区域出让,防止市场碎片化。试点至今,企业间交易1384笔,占比92.4%。通过排污权在企业间的自发流转,一定程度上达到了优化产业结构的目的。
三是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省级层面,围绕省政府出台的试点工作意见,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密集出台排污权核量、储备出让、收入征收和使用、抵押贷款和排污权核定报告编制要点等8个配套管理办法和12个指导文件,建立起排污权工作政策体系,并持续对政策体系进行修订完善。市级层面,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全省排污权政策体系框架下,结合地市实际,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技术文件,有力地推动了排污权工作的开展。
四是“互联网+”模式初步形成。福建省构建了排污权许可证管理系统、排污权交易管理系统和排污权交易平台,形成“互联网+”工作模式,实现了数据信息的共享,营造了便捷高效的工作环境。一方面,交易方便,实现“足不出户,在家交易”;形式多样,设置了网络竞价、协议出让、买方挂牌等多种交易方式,方便企业选择合适的方式参与交易。另一方面,排污权核定、收储实现全省联网。通过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管理平台,数据实时更新,为全省排污权工作提供更为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