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3月09日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6]2784号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经信委(经委、工信厅),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三峡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有关电力企业、电力用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规范各地电力中长期交易行为,现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以下简称《基本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会同地方政府电力管理等部门根据《基本规则》抓紧制订或修订各地交易规则,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