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11月11日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江西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
发改办经体[2016]2336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报请批复江西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赣发改体改〔2016〕110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江西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原则同意你省对试点工作的总体考虑。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改形成的《江西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附后。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试点方案。请你省加强对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中发9号文件)和《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细化试点方案、完善配套细则、突出工作重点,规范售电侧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机制,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健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与风险防范,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并在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尽快扩大改革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