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11月29日讯,为规范光伏产业发展政策资金管理,明确资金兑现流程,合肥市三部门根据《安徽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6﹞93号)制定印发了《合肥市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资金兑现导则》。据悉,此前合肥市政府为打造“中国光伏第一城”,制定了多项补贴政策,涉及初装、度电、产品等多个方面。
合肥市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资金兑现导则
为规范光伏产业发展政策资金管理,明确资金兑现流程,本着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6﹞93号),制定本导则。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企业,以及本市居民。
二、申报、审核程序
项目申报和审核按“部门受理、联合审核、媒体公示、上报审批、资金拨付”的程序执行。牵头部门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后,在一个月内将申报材料整理齐全,开展初审(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提出初审意见,最后由市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及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在市经信委或市发改委网站、《合肥日报》或《合肥晚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含申报企业名称、对应条款、项目名称、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牵头部门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一周内,将政策资金拨付至牵头单位或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由牵头单位或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负责具体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