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原油网(http://energy.cngold.org/)02月27日讯,关于印发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省级补贴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省级补贴实施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2017年2月16日
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省级补贴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依据目的]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生态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2016〕35号)精神,推动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有序健康发展,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省级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管理,提高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省级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海南省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财建〔2016〕499号),结合《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职责分工]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开展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工作,会同省财政厅下达补贴资金支出计划。省财政厅主要负责补贴资金的经费预算安排,按程序拨付资金,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对补贴资金进行监督。